關於金融商品交易的注意事項

營銷方針

於銷售金融商品時,我們會遵守金融商品交易法、金融商品銷售等相關法律、消費者契約法、信託業法、消費者契約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並依據下列方針,立足於顧客立場從事銷售活動。

  1. 致力於明確易懂的說明,介紹適當商品。
    ※ 留意顧客對商品的相關知識、經驗、購買目的、財產狀況等,致力於適當說明,使顧客對商品內容與風險等有充分理解,並設法介紹符合顧客意向及實情之商品。
    ※ 以顧客的信賴為上,不得有誤導顧客判斷之介紹行為,例如遺漏重要事項、以斷定語氣說明不確定事項等。
  2. 介紹商品時立足於顧客立場。
    ※ 介紹商品時,極力以不造成顧客困擾之時段・場地・方法,適切進行。
  3. 追求顧客滿意度。
    ※ 盡可能將顧客意見等反映於商品銷售上。
    ※ 為確保銷售適於顧客的金融商品,應努力學習相關法令與商品相關知識。

金融商品交易相關須知

  1. 金融商品交易業者之標示
    Agility Asset Advisers株式會社 關東財務局(金商)第513號
  2. 本公司係從事投資管理業、投資顧問暨代理業以及第二類金融商品交易業。
  3. 本公司參加一般社團法人日本投資顧問業協會及一般社團法人第二類金融商品交易業協會。
  4. 金融商品交易合約方面,針對顧客應支付予本公司之報酬等的對價,將根據具體之商品及合約形態,由雙方協議後決定之。
  5. 本公司經手之有價證券(依據不動產信託受益權、隱名合夥合約之出資的權利等)可能會因作為最終投資對象資產之不動產的價格及租賃等績效之變動,而使本金發生虧損或造成總計損失高於本金的情形。此外,概不提供本金保障及收益保障。因此,投資之有價證券價值低於本金之風險,由顧客承擔之。

金融商品交易相關客訴處理措施及紛爭解決措施

本公司將依據本公司受理登記之業務類型,分別採取下列所示的客訴處理措施及紛爭解決措施:

  1. 投資管理業務及投資顧問暨代理業務
    由一般社團法人日本投資顧問業協會解決客訴或進行調解,以期處理客訴及解決紛爭。又,一般社團法人日本投資顧問業協會,係委託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證券金融商品諮詢調解中心處理客訴及解決紛爭。
  2. 第二類金融商品交易業務
    由一般社團法人第二類金融商品交易業協會解決客訴或進行調解,以期處理客訴及解決紛爭。又,一般社團法人第二類金融商品交易業協會,係委託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證券金融商品諮詢調解中心處理客訴及解決紛爭。

上述1、2之聯絡方式如以下所示:
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 證券金融商品諮詢調解中心
地址 東京都中央區日本橋茅場町2-1-13
電話 0120-64-5005
(週一至週五 9:00~17:00 節假日除外)

Agility Asset Adivisers 股份有限公司